交强险标志几年一换
1、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,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。交强险标志为一年一换。交强险的全称是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”,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(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)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,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。
2、交强险的全称是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,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(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)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,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。
3、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。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,由国家统一规定的,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,主要影响因素是“汽车座位数”。
交强险标志必须贴吗
交强险标志是一定要贴的,否则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,“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”。
其中,保险标志则为交强险标志。每年保险公司均会对已进行投保或续保的的车辆派发该标志,然后车主必须把该标志张贴在汽车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的明显位置,如发现未有张贴保险标志的机动车上路行驶,车主将会被予以记1分罚款50元的处罚。
交强险标志取消了吗
没有信息表明2018取消汽车交强险标志,车辆仍需要交强险标志。
从2006年7月1日起,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,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,如摩托车、拖拉机等,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。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,7月1日后,如被交管部门发现忘记携带保险标志及保单,将被处以20—200元不等的罚款,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,也将被扣留机动车,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,交管部门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电子交强险标志要贴吗
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,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时候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,同时保险标志并随身携带,机动车的行驶证,这些证件都是必须要有的,而且也是不可取消的。所以电子交强险标志一定要贴车上。
根据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》第四十条的规定: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,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,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。
另外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保险标志,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