羡财的解释
词语解释:
1.多馀的钱财。羡财[xiàncái]⒈多馀的钱财。
基础解释:
多馀的钱财。
引证解释:
⒈多馀的钱财。引唐元稹《授王播中书侍郎兼盐铁使制》:“国有羡财,而民不加赋。”《旧唐书·韦贯之传》:“身殁之后,家无羡财。”明宋濂《吴子善墓铭》:“既买棺以歛子善,復用羡财以赡其诸孤。”
网络解释:
羡财xiàncáiㄒㄧㄢˋㄘㄞˊ
综合释义:
多馀的钱财。唐元稹《授王播中书侍郎兼盐铁使制》:“国有羡财,而民不加赋。”《旧唐书·韦贯之传》:“身殁之后,家无羡财。”明宋濂《吴子善墓铭》:“既买棺以歛子善,復用羡财以赡其诸孤。”盈余的钱财。《慎子.德威》:「以能受事,以事受利,若是者,上无羡赏,下无羡财。」《旧唐书.卷一七二.令狐楚传》:「楚独不取,以其羡财治廨舍数百间。」
汉语大词典:
多馀的钱财。唐元稹《授王播中书侍郎兼盐铁使制》:“国有羡财,而民不加赋。”《旧唐书·韦贯之传》:“身殁之后,家无羡财。”明宋濂《吴子善墓铭》:“既买棺以歛子善,复用羡财以赡其诸孤。”
国语辞典:
盈余的钱财。羡财[xiàncái]⒈盈余的钱财。引《慎子·德威》:「以能受事,以事受利,若是者,上无羡赏,下无羡财。」《旧唐书·卷一七二·令狐楚传》:「楚独不取,以其羡财治廨舍数百间。」
辞典修订版:
盈余的钱财。《慎子.德威》:「以能受事,以事受利,若是者,上无羡赏,下无羡财。」《旧唐书.卷一七二.令狐楚传》:「楚独不取,以其羡财治廨舍数百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