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私下约定。 2.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的婚约。
⒈私下约定。引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:“王稽知范雎贤,谓曰:‘先生待我於三亭之南。’与私约而去。”⒉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的婚约。引《明律·户律·男女婚姻》:“若许嫁女已报婚书,及有私约而輒悔者,笞五十。”
私下约定。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:“王稽知范雎贤,谓曰:‘先生待我於三亭之南。’与私约而去。”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的婚约。《明律·户律·男女婚姻》:“若许嫁女已报婚书,及有私约而輒悔者,笞五十。”
解释“王稽知范雎贤,谓曰:‘先生待我於三亭之南。’与私约而去。”(2).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的婚约。《明律·户律·男女婚姻》:“若许嫁女已报婚书,及有私约而辄悔者,笞五十。”
(1).私下约定。《史记·范雎蔡泽列传》:“王稽知范雎贤,谓曰:‘先生待我于三亭之南。’与私约而去。”(2).无媒妁而由男女双方私下议订的婚约。《明律·户律·男女婚姻》:“若许嫁女已报婚书,及有私约而辄悔者,笞五十。”